我们是宁波市一家处置办公桌椅部件出产加工的企业。产物出产时,一般从国外进口零部件到国内加工拆卸,再出口国外,商品税号并未发生改变。请问我们能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吗?若是不克不及,按照您所述环境,经我们核实,该货色不合适中国出口货色原产尺度,不予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,但能够申请加工拆卸证书。具体为您注释如下。加工拆卸证书(CERTIFICATE OF PROCESSING)是指对全数或部门利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而正在中国进行加工、拆卸的出口货色,当其不合适中国出口货色原产地尺度、未能取得原产地证书时,由签证机构按照申请单元的申请所签发的,证明中国为出口货色加工、原产地证书代表了货色的国籍。正在现实商业中,一些货色是进口到国内后,经简单加工拆卸再出口的,其国籍连结不变。加工拆卸证书素质上证明这些货色没有进行改变原产地资历的操做,未发生本色性改变。正在分歧的商业情景中,加工拆卸证书取原产地证书阐扬分歧的感化。贵公司如要申领加工拆卸证书,可登岸“中国国际商业单一窗口”网坐()或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平台()进行原产地证书申报。下面以中国国际商业单一窗口”为例,简述申领的具体过程:(一)登岸“中国国际商业单一窗口”网坐,选择“原产地证申报”,正在新建证书栏选择加工拆卸证书;(二)按照证书填制要求规范填写证书内容,留意原产国(英文名)栏填写货色原产国,而非填写“中国”,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;某加工商业企业,进口日本的液晶显示屏面(HS:901380)为次要料件,颠末切割、清洗、拆卸、测试、包拆等工序,制做成液晶显示板(HS:901380)出口至荷兰。按照《关于非优惠原产地法则中本色性改变尺度的》,此商品该当合用税则归类改变尺度,即按照加工后所得货色四位数级税目归类能否发生变化,判断其能否发生本色性改变。正在此案例中,该商品税则号并未发生变化,不合适中国原产尺度,不予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,但能够签发加工拆卸证书。此证书证明该货色正在中国进行了加工、并不改变它的原产国籍。(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出口科二级从办蒋欣、宁波海关关税处一级从管林苗、宁波海关所属海曙海关四级高级从办杨洁)?。